关于缴纳2025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6 浏览量:171
各协会会员:
为积极推进协会工作健康发展,保证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和《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收取2025年度会员会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费按年度缴纳,会费标准为:
(一)个人会员300元/年;
(二)单位会员1000元/年;
(三)理事3000元/年;
(四)会长、副会长10000元/年。
二、缴费说明
1.由秘书处实施对会费的收支管理,办理会费收取手续并开具财政部门印(监)制的浙江省社会团体统一会费收据(电子)。
2.有关部门对会费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未完成应缴纳会费数额的,本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知30个工作日内补缴会费;
(二)暂停其会员权利。
3.本次会费缴纳截止于2025年7月30日。
三、缴纳方式
缴纳会费应通过银行汇付方式,同时将银行回执单、会员收据信息表(附件1)发送到协会邮箱,以便秘书处及时确认收到汇款并发送电子发票。
开户单位: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浙江分行营业部武林支行
银行帐号:1202021209900124672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春丽、周翌
联系电话:0571-89761717
电子邮箱:zpaa2007@163.com
协会各项工作计划、业务活动的开展和实施,有赖于协会会员一如既往的支持及按时交纳会费,协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