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和浙江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做好疫情期间专利事务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春节延长假期及行政值班安排的通知》要求,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于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2. 根据省银保监局和省银协通知精神,为防控疫情,2月3日至9日农行 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网点停止营业,2月10起照常对外。故杭州代办处收费窗口2月3日至9日停止收取现金。2月10日起恢复正常。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 鼓励申请人、代理机构通过网上办理各项事务。提交专利申请、收取通知书或答复审查意见、缴纳申请费用等,请使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或其客户端办理;提交专利质押、许可、费减备案、登记簿副本等,请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cnipa.gov.cn)办理;提交专利请求优先审查初审,请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036cba6d-8805-4ba2-80d5-9cdb68d1327e&jurisCode=330000)办理。
4.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建议申请人和代理机构选择邮寄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专利费减备案业务的,可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后,将证明文件材料邮寄至我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层,注明“费减备案”);
办理专利优先审查业务的,必要时可以将材料寄至我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层,注明“优先审查”)。
5. 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缴纳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的,票据可选择邮寄方式,我单位将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寄送缴费票据;选择银行或邮局汇款缴纳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的,按照相关要求,请汇款至以下账户之一: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账户(银行汇付: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帐号:19020101040025092;邮局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户(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帐号:7111710182600166032;邮局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
各专利缴费人以银行汇付、邮局汇付方式缴费的务必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cnipa.gov.cn)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咨询电话:0571-89937016、010-62356655。
6. 确需前往我单位窗口办理业务的,请正确佩戴口罩,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身份核验、登记工作。
7. 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相关法定、指定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五零号)免费办理相应的权利恢复手续。
8. 除上述业务以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和其他各类法律、信息咨询检索服务正常开展,请尽量采用在线或者电话方式进行交流。
9.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受理事务部:0571-85116361(专利受理、质押登记)
收费事务部:0571- 89937016(专利收费)
初审事务部:0571- 86412160(优先审查)
法律服务部:0571-12330-1(维权援助、法律服务)
信息咨询部:0571- 81392221(检索分析、贯标)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
2020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