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会会员:
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三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并通过《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和管理办法》。为推动我省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新一届协会工作健康发展,保证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和《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收取2022和2023年度会员会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本会会员的会费标准为:普通单位会员1000元/年、个人会员300元/年;理事3000元/年;副会长、会长10000元/年。
二、缴费说明
1、由秘书处实施对会费的收支管理,办理会费收取手续并开具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统一会费收据。
2、有关部门对会费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未完成应缴纳会费数额的,本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知30个工作日内补缴会费;
(二)暂停其会员权利。
3、本次会费缴纳截止于2023年5月15日。
三、会费缴纳方式
缴纳会费应通过银行汇付方式,同时将银行回执单、会员收据信息表(附件1)发送到协会邮箱,以便秘书处及时确认收到汇款并发送电子发票。
开户单位: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浙江分行营业部武林支行
银行帐号:1202021209900124672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秘书处 周翌
联系电话:0571-89769133
E-mail:zpaa2007@163.com
为增强协会与各会员间的日常沟通和事务联络,请将信息登记表(附件2或3)内容一并发送至协会邮箱。协会各项工作计划、业务活动的开展和实施,有赖于协会会员一如既往的支持及按时交纳会费,协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
2023年4月18日